二次罚款,计生办实施“土匪”抄家原则

作者:刘宗勇2009-06-0913:27:48发布于:博客中国分类:默认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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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是个大问题,但一帮计生工作人员冲进群众家里拆房拿东西,可能还是上个年代的事了,想必法律已经明文规定,执法人员不能知法犯法侵犯人民的利益,然而,在江西省信丰县油山镇,却又上演了滑稽的一幕。

20051124,江西省赣县梅林镇家境贫寒的陈剑锐和邻县信丰省嘉定镇的姑娘邱冬姣在信丰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办理了计生相关手续。结婚后,夫妻俩一同去了广东打工,很快,两人有了爱情的结晶,于2006628在广州市某人民医院产下一胎男孩(户箱随母);2008128夫妻俩又有了自已的第二个儿子,一个月后到信丰省嘉定镇相关单位交纳了罚款(社会抚养费)3000余元,并办理了入户手续。

2008年末,受国际金融风暴、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本来清贫的小陈面临失业,夫妻俩不得不把两个小孩送回江西省信丰县油山镇乡下年迈的爷爷奶奶代为照看。

200968,信丰县油山镇计生办的工作人员冲进了陈家,不由分说的进行了一次“抄家”,未出示任何通知和文件。这些工作人员就像一帮土匪,在陈家里翻箱倒柜,把值钱的东西都收刮走,共拿走121寸彩电、DVD播放机和卫视数码机,而给陈家的理由很简单:上次罚款金额不够。

超生,只征收社会抚养费,任何单位都无权对超生户进行“抄家”或是用超生户的物品来抵押“罚款”和行为,也就是说陈家的超生在第一次交纳社会抚养费后计生办已经同意孩子入户,就再也不存在第二次罚款,哪有“罚款金额不够”之说实施第二次罚款的。这明显是计生办在找麻烦,而且无任何法律根据的去抄人民的家。这种拿走人民财产的行为是违法的,这些执法人员竟然知法犯法,不为人民群众服务反而让人民活在恐慌之中,与土匪行径没有区别,政府理应重视和杜绝这样的行为。

如果超生户违反了计策政策,计生部门应做好安抚主导工作,让超生户主动的来配合,现在别人主动来配合了,还要进行“抄家”, 信丰县油山镇计生办的做法也太极端并且有不负责任的行为,理应退还陈家的物品并道歉,还要赔偿抄家时损坏的物品。建议政府对这帮如土匪般的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当事人陈剑锐手机:136040309814

本文作者:刘宗勇

文本出处: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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