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末,受国际金融风暴、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本来清贫的小陈面临失业,夫妻俩不得不把两个小孩送回江西省信丰县油山镇乡下年迈的爷爷奶奶代为照看。
超生,只征收社会抚养费,任何单位都无权对超生户进行“抄家”或是用超生户的物品来抵押“罚款”和行为,也就是说陈家的超生在第一次交纳社会抚养费后计生办已经同意孩子入户,就再也不存在第二次罚款,哪有“罚款金额不够”之说实施第二次罚款的。这明显是计生办在找麻烦,而且无任何法律根据的去抄人民的家。这种拿走人民财产的行为是违法的,这些执法人员竟然知法犯法,不为人民群众服务反而让人民活在恐慌之中,与土匪行径没有区别,政府理应重视和杜绝这样的行为。
如果超生户违反了计策政策,计生部门应做好安抚主导工作,让超生户主动的来配合,现在别人主动来配合了,还要进行“抄家”, 信丰县油山镇计生办的做法也太极端并且有不负责任的行为,理应退还陈家的物品并道歉,还要赔偿抄家时损坏的物品。建议政府对这帮如土匪般的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当事人陈剑锐手机:136040309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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